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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徵求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1名

發佈時間:2020-11-11 / / 最後更新日期:2020-11-11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職  稱:辦事員
職  系:綜合行政
名  額:正取1名;候補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藝術文化科A680221)
資格條件: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18日止
備  註: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
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非調整職系派令)
5.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由原住民行政處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