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1名

發佈時間:2018-06-29 / / 最後更新日期: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職 稱:約用人員

三、 名 額:1名

四、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縣花東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原住民族樂舞人才培育暨扶植團隊發展計畫。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 每月薪資:250薪點,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預定107年7月16日)起至107年10月15日止。
(期間表現良好,及107年度細部執行計畫書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後辦理續約)

八、 公告時間:107年6月29日(星期五)至107年7月6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九、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作業系統。
(三) 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四) 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 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07年7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5123),應徵資料請以郵件寄送,並以電話確認,不接受現場收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面試
     (一)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二)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一、 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7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