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徵才】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幼兒學前教育補助申請案及本縣原住民族文化館業務相關事宜約用人員1名-第3次公告

發佈時間:2019-04-26 / / 最後更新日期:2019-05-03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原住民族文化館業務相關事宜。
 (二)辦理本縣私立學校補助。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250薪點,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08年4月25日(星期四)至108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作業系統。
 (三)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
十、應備文件證明:(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
 (二)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三) 國內外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1份。
十一、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108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郵寄送達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電話:03-822512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面試
     (一)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二、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7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