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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1名

發佈時間:2023-09-07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9-07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預估職缺1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預估職缺名額:1名。
四、工作內容:辦理原住民族產業發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6,316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雇用期限:
  • 自實際僱用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及受理報名時間:
1.即日起至112914日(星期四)下午5點以前截止。
2.請於截止受理報名前郵寄送達(或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電話:03-8221680),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約用人員」。
九、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2. 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 熟悉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文書作業系統。
  4. 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5. 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備文件證明:(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1. 求職履歷表1份。(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1份。
十一、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1. 依據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應備文件與資料,於112918日(星期一)書審。
  2.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文書處理能力測驗與面試。
  1. 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暫訂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3. 請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受測。
十二、錄取標準:
  1. 總成績70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
  2. 備取候補期間:自名單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次面試備取名單依序遞補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