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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萬榮鄉農業課徵選地政業務土地登記人員職務代理人

發佈時間:2024-01-29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29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花蓮縣萬榮鄉農業課徵選地政業務土地登記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二、職  稱:原住民保留地地政業務土地登記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名  額:正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萬榮鄉公所(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五、工作內容:
1.協助農業課地政業務。
(1)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會議紀錄等相關業務。
(2)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登記人員工作進度季報表。
(3)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應用地籍資料稽核紀錄季報表。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月支報酬:依據113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僱用地政業務管理臨時人員酬金編列標準,新臺幣3萬7,673元整(含勞健保、退休金提撥及職災等)。
七、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八、 資格條件:
(一) 高中或高職(含)以上畢業者,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3親等內之血親姻親迴避進用)之規定者。
(三)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
(四)具地政工作經驗或地政士資格者為佳。
(五)具備有效期間之汽、機車駕照為佳。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02月01日(星期四)止(不以郵戳為憑,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或送達,逾期不受理)。
十、備註:
(一)檢附證件:
  1.個人履歷表(可下載本案附件檔案,並填寫自傳及貼上相片)。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等1份。
  3.檢附工作經驗資料佐證影本1份。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親自或委託送至本所農業課,或以掛號郵寄「花蓮縣萬榮鄉公所收」;封上請註明「應徵萬榮鄉公所土登人員職務代理人」(非以郵戳為憑,請考量寄達時效)。
(三)報名地址: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四)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所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五)本次甄選錄取1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聯絡電話:03-8751321 分機178  温慧琳
十一、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2點。
    (二)面試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1樓會議室(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三)公告錄取:113年2月6日(星期二)於本所官網公告。
    (四)面試時間、地點等時間如有異動,本所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