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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導115年3月2日起試行「隱藏號碼電話」受話行動語音警示措施

發佈時間:2026-03-23 / /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23

主旨: 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導115年3月2日起試行「隱藏號碼電話」受話行動語音警示措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5年3月4日通傳基礎決字第115650053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隱藏號碼電話」係指發話方透過向電信業者申請、手機設定或撥打代碼等方式,刻意隱藏自己的真實發話號碼,使受話者的手機或市話話機螢幕無法正確顯示發話者之電話號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於去(114)年發現詐騙集團利用「隱藏號碼電話」進行詐騙之比例有增加之趨勢,故通傳會旋與內政部警政署及電信業者合作,針對隱藏號碼電話採行「修訂服務契約」、「異常隱藏號碼電話停斷話」等措施,已促使隱藏號碼電話詐騙大幅下降,合先敘明。
三、 為提高民眾在接聽隱藏號碼電話時之防詐意識,通傳會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指導三大行動電信業者,針對「隱藏號碼電話受話行動」實施語音警示,自115年3月2日起已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率先試行,並將於上半年陸續完成三大行動電信業者全面導入。未來民眾使用「手機」接聽「隱藏號碼」之來電時,將先聽到國語:「這通是隱藏號碼電話,請注意。」及臺語:「這通是嘸號碼電話,要小心喔。」的語音警示,併予敘明。
四、 考量部分政府機關有透過隱藏號碼撥打電話之需求,為避免因通傳會實施隱藏號碼語音警示措施,導致隱藏號碼電話接通比例降低,通傳會要求三大行動電信業者推出白名單功能,如屬加入白名單之門號撥打隱藏號碼電話,於受話端將不播放語音警示,目前白名單功能「僅開放政府機關」申請。
五、 各局處及其所屬如有透過「市話或行動電話」撥打隱藏號碼電話之需求,且不希望受話端聽到語音警示者,可將「相關門號資料」以正式函文方式「同時通知三大行動電信業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