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6-06-1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6-06-18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Excel、Word等文書處理。
(四)具汽、機車駕照。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月薪資
每月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萬2,549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八、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應備文件:(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1.求職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
4.工作證明文件(勞保投保證明)
5.汽機車駕照影本、證(照)書影本
6.戶籍謄本(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8.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時間辦理面試與測驗)。
十、連絡電話:03-8228655分機409(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