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10-2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10-25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一、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實際從事工作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均得透過工作所在地之本業職業工會、區漁會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依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二、為加強宣導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之原住民族勞工參加勞動保險權益,該局製作旨揭宣導DM,以民眾角度說明如何參加勞(災)保、申報(調整)投保薪資及各保險給付保障項目,並提供投保管道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