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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1名-第二次公告

發佈時間:2024-06-20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6-20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實之翌日起算)。


、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ExcelWord等文書處理。

(四)具汽、機車駕照。

()能勝任高山工作者優先進用。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月薪資:

每月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1,192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並享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獎勵加給:優級3,000元、高級2,500元、中高級2,000元。

備註:薪資級別第一級每月薪資31,192(未滿2)、第二級每月薪資33,054(2-3)、第三級每月薪資34,916(4年或以上者)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1231日止。

 

八、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624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應備文件:

1.求職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

4.工作證明文件(勞保投保證明)

5.汽機車駕照影本、證()書影本

6.戶籍謄本(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8.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時間辦理面試與測驗)

 

十、連絡電話:03-8228655(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