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計畫申請須知公告!

發佈時間:2013-12-03 / / 最後更新日期: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計畫申請作業:
一、補助對象與申請資格條件原則
(一)相關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二)民間團體、機構得會同當地部落組織提案,並經地方政府審查確有辦理先期規劃必要或具推動效益者,核轉本會審查。

二、申請應備資料

(一)申請「產業示範區先期規劃」:
1.申請公文乙份。(正本受文者: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副知本會)
2.示範區先期規劃計畫審查彙總表乙份。(附件三)
3.推動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計畫申請表乙份。(附件五)
4.產業示範區先期規劃書乙式10份。(格式如附件六)
5.提案單位非政府機關者,須檢附立案證明文件及組織章程乙份。
6.檢附上開各項文件之電子資料燒錄成光碟乙份。

(二)申請「產業示範區推動計畫」:
1.申請公文乙份。(正本受文者: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副知本會)
2.示範區推動計畫計畫審查彙總表乙份。(附件四)
3.推動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計畫申請表乙份。(附件五)
4.產業示範區示範區推動計畫書乙式10份。(格式如附件七)
5.提案單位非政府機關者,須檢附立案證明文件及組織章程乙份。
6.檢附上開各項文件之電子資料燒錄成光碟乙份。

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
截止日期: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點前(送本府辦理初審)

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