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轉知花蓮縣文化局「106年花蓮縣公共藝術補助」開放申請,敬請相關單位及藝術工作者把握期限踴躍申請。

發佈時間:2017-03-08 / / 最後更新日期:2017-03-08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本次補助類型有公共藝術作品(廣義之公共空間藝術品)設置或維護修復、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申請者請於106年3月31日前,檢具申請文件向花蓮縣文化局提出。
相關簡章資訊可上花蓮縣文化局網站查詢,公共藝術/表單下載http://www.hccc.gov.tw/zh-tw/PublicArt/Download,或洽視覺藝術科劉小姐03-8227121轉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