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業頒布「113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請依計畫第壹拾壹點規定辦理。

發佈時間:2023-11-0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11-08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2年11月3日原民社字第1120055418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計畫壹拾壹、申請及審查程序規定,112 年度(含)以前維續文健站採線上申請,請各文健站執行單位務必於 112年11月24日前至「文化健康站資訊系統」填列 113 年度計畫書(計畫附件7-1)及調整服務級距資料,俾後續作業遂行。

三、次查旨揭計畫壹拾壹、申請及審查程序規定,113年度新設文健站採書面申請有意願申設文健站之立案人民團體檢具下列各項應備資料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另請公所於受理期間,輔導申請單位依前開計畫內容及附件進行準備工作,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執行單位:
1、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2、應備資料:(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並包含所有佐證資料)
(1)文健站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7-1)。
(2)長者名冊(附件7-4)。
(3)財產清冊表(附件7-5)。
(4)文健站設備(環境安全)調查表(附件8-5)。
(5)立案證書影本。
(6)自籌款證明影本。
(7)計畫負責人及照顧服務員資格證明文件。
(8)場地使用同意證明書。
(9)部落說明會紀錄(含簽到簿)。

(二)公所應盤點轄內申請資料,於112年12月22日前連同文健站申請資料確認單(附件8-6)併附文健站所提上開資料(紙本一式 2 份及電子檔 1 份)函送本府進行初審。

四、旨揭計畫公開於原民會網站(www.cip.gov.tw)/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長照專區,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