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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踴 躍推薦或自薦參獎

發佈時間:2022-01-19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01-19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原住民族委員會110111 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落實族語家庭化、社區化及部落化,推動沉浸式 族語教學及營造族語生活環境。獎勵個人、家庭、社會團體及政府機關。
二、獎勵項目、名額及獎金:
(一)終身貢獻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 元。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 
 1、原住民族語言家庭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2、原住民族語言幼兒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3、原住民族語言保母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個人獎項: 
  (1)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一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原住民族語言師徒制傳習師一名,每名頒發獎金 二萬元。
  (3)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4)原住民族語老師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5)推動族語公務人員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團體獎項:
  (1)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一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2)推動族語機關二名,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3)推動族語團體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三、申請薦送方式:
 (一)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原住民族語言推 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師徒制傳習師、原住民族 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 幼兒等獎項之申請、審查原則及方式,依所屬專 案計畫辦理。其餘獎項申請方式如下: 
 1、終身貢獻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由個人自薦或 由機關、學校或團體推薦。
 2、原住民族語老師及推動族語公務人員:由機關或學 校推薦。
 3、推動族語團體獎:由法人或團體自薦。 
 4、推動族語機關獎: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 (鎮、市、區)公所自薦。 
(二)各獎項應於 111 年 2 月 8 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 函報原民會,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註意:請正式備函掛號寄送至:24922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6 樓原住民族 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 「獎勵原住民 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服務電話:(02) 89953116(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