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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10 年第 1 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

發佈時間:2021-04-2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26

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 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一般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代理三等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之工作。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 「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逾期報名不受理,亦不退件。
(三)報名地點:97058 花蓮市府前路 15 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人事室。聯絡電 話:03-8225144 轉 206 林小姐 (四)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方式: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下載。(司 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