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2-08-1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08-18
一、本計畫 112 年提案受理期間:111 年 8 月 4 日至 10 月 4 日中午 12 時止。
二、參賽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
(二)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 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 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三、執行期程:112 年提案僅受理一年期計畫,故需於 111 年 12 月核定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網址: 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 開放時間為:111 年 8 月 4 日中午 12 時至 111 年 10 月 4 日中午 12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