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2-11-10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11-10
一、旨案調查期間將指派人員攜帶本函影本及配掛識別證,所填資料僅供統計分析與訂定相關政策之用,工作人員絕不 對外洩露。倘對本調查有任何疑慮,請電洽原民會或本處,本案相關調查資訊:
(一)調查時間:111年11月起至112年6月止。
(二)調查對象:以111年9月底設籍於臺閩地區各直轄市、縣 (市)、鄉鎮市區之原住民族家戶(指戶內至少有1人15 歲以上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抽樣對象。
(三)委託廠商:典通股份有限公司。
(四)如欲查證本案委託調查事項,可至原民會官網-為民服 務-最新消息-經濟發展查詢(https://www.cip.gov. tw/zh-tw/news/data-list/DD56092E0C92EC1F/index. html?cumid=DD56092E0C92EC1F)。
二、檢附110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訪員證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