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2-1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16
一、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1,954元以下)。
二、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三、相關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或請洽承辦人:教育文化科林小姐 03-3322101#6684、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