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訊。

發佈時間:2024-04-09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09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一、「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下稱本保險)係針對15歲至65歲具原住民族身分,且符合下列四種資格之一者,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至其身體蒙受傷害而於180日內身故或失能之人身保險。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勞動人口無公教人員保險、無勞工保險、無農民健康保險、無漁民保險或勞保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含)以下者。
(四)自111年5月起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級距下限者。
二、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申請方式: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3年2月29日原民社1130009552號函示,申請人應依下列情事備妥應備文件,就近至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窗口提出申請,再由受理申請之單位將各項書件轉陳至原民會辦理審核及後續理賠事宜。
(一)意外亡故案:
1、申請人之除戶戶籍謄本(具詳細記事)1份。
2、死亡證明書(正本)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各1份。
3、如為交通意外案,請併檢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二)意外失能案:
1、申請人就診病歷1份。
2、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