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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0年度文化薪傳獎」甄選開始報名!

發佈時間:2021-04-09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09

「花蓮縣110年度文化薪傳獎」甄選開始報名

獎勵範圍:凡與文化、藝術有關者。

奬勵對象及條件:凡個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薪傳獎候選人,但以未曾獲薪傳獎者為限。 一、在本縣長期從事文化、藝術創作、研究與論述或推廣工作,卓然 有成者。
二、在國內、外長期從事文化、藝術創作、研究與論述或推廣工作,對於提升本縣縣譽及促進文化交流卓有成就,備受各界推崇者。

受理自薦或推薦期間:自110年4月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4月23日(星 期五)下午5時前逕送或寄至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97060花蓮市 文復路6號,以郵戳為憑)。 

詳情請參閱簡章及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