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訊息

【公告】本府110年度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細部執行計畫,歡迎踴躍申請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 發佈時間:2021-02-03 聯絡人:潘巧瑜 / 聯絡電話:03-8227171#291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度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提升原住民幼兒照護資源,建構最自然的族語文化學習環境。
(二)強化原住民族語保母托育知能,促進幼兒潛能發展。
(三)推動全族語幼兒托育,落實族語學習家庭化、部落化。
(四)有效結合資源,提供部落(社區)在地就業機會。

三、族語保母類別:
(一)親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言,且托育三親等以內「滿1歲以上至5歲以下」之原住民籍幼兒者。
(二)一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言,並具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結業證書,托育「滿1歲以上至5歲以下」之原住民籍幼兒者

四、獎助項目:(含等級劃分、獎助標準及額度)
(一)族語托育獎助金:
1.第一等級:收托幼兒年齡介於1歲至2足歲。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幼兒經由聽力理解,透過手勢指示正確的物品或方位(聽懂簡易指令),每月核發族語保母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獎助金。

2.第二等級:收托幼兒年齡介於2歲1個月至3足歲。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已會仿說5詞彙及2個句子(2個詞彙以上的句子)以上,每月核發族語保母3,000元獎助金。每月詞彙與句子不得重複。
3.第三等級:收托幼兒年齡介於3歲1個月以上。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且幼兒會自行說出5詞彙及2個句子(2個詞彙以上的句子)以上,每月核發族語保母3,000元獎助金。每月詞彙與句子不得重複。
4.第四等級:由族語保母自行申請或本府推薦申請。族語保母與幼兒互動時全程使用族語,每月幼兒會自行說出20詞彙及10個句子以上,核發族語保母4,000元獎助金。每月詞彙與句子不得重複。
※110年以後加入本計畫之幼兒,經3個月適應期後,由本府提送訪視紀錄(含建議等級)及族語托育影片予專管中心確認托育等級。
(二)送托家庭獎助金:將1足歲以上至5歲未就學之原住民幼兒送托予「一般保母」實施族語托育之家庭,每送托1名幼兒,每月核發送托家庭2,000元獎助金。

五、申請資格:具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度以前核發之「族語保母結訓證書」,且托育1歲以上至5歲以下未進入幼兒園就讀之原住民籍幼兒者,均可提出申請。

六、申請方式:具前項資格者,應填妥托育獎助金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本府審核。
(一)收件人: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請註明申請族語保母托育獎助金)。
(二)收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七、族語保母配合事項:執行全族語托育,並配合家訪員執行每月訪視作業。

備註:取得「申請資格」方式如下
(一)參加本府辦理之「族語保母遴選-族語能力口說測驗」,其成績公告為錄取者。
(二)錄取人經本府通知參加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保母訓練課程」,並取得結訓證書者,始具族語保母申請資格。
※有關本府110年度「族語保母遴選-族語能力口說測驗」辦理方式,另行公告,如有疑問,請洽詢本處潘小姐03-8227171#2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