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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臨時人員1名

發佈時間:2021-08-24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24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 二、職  稱:臨時人員-策展規劃解說員
  • 三、名  額:1名
  • 四、工作項目:
  • (一)文化(物)典藏保存維護與展示:
  • 1·文物盤點及基本資料(史料)彙整、維護。
  • 2·記錄部落祭典樂舞、工藝技術的保存和活用。
  • 3·規劃主題策展活動及推廣文化技藝研習活動。
  • (二)文化(物)館導覽解說與展場服務:
  • 1·招募在地文化導覽志工
  • 2·建立文化館具諮詢介紹在地部落自然環境及生態人文資源導覽旅遊行程
  • 3·協助取得人員或館舍環境教育之認證,並協辦環境教育活動。
  • 4·館內導覽解說
  • (三)配合推展部落產業與文創商品行銷:
  • 1·整合社會資源,規劃促進地方文化產業特色商品,創造原住民族文化產業平台。
  • 2·規劃原鄉文化特色版圖,詮釋在地文化歷史觀點。
  • 3·地方館行銷推廣網路建置。
  • 4·地方館雲端平台維護管理及運用。
  • (四)館際交流合作:
  • 1·與他館合作共同辦理展覽活動。
  • 2·與他館合作辦理策展規劃、文化資產文創行銷等相關研習課程
  • (五)每個月按本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考核規定辦理。
  •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
  • 六、每月薪資:每月給付工資新臺幣2萬8,400元-3萬2,000元,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僱用策展規劃解說員執行計畫所定待遇條件及年資辦理。
  • 七、僱用期限:自即日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 八、公告時間:110年8月24日(星期二)至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 九、資格條件:
  • (一)原住民族籍,具原住民族語認證者為優先。
  • (二)大學相關學系畢業以上(如視覺藝術、藝術教育、藝術行政、文化資產、歷史文化、博物館等文化藝術相關科系)或大專院校畢業非相關科系者。
  • (三)具有基本文化能力與基本電腦文書技能。
  • (四)具文化活動計畫獲補助型計畫撰寫及執行經驗者尤佳。
  • (五)具原住民文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六)具汽車駕照尤佳。
 
  • 十、應徵方式:
  •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林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512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臨時人員」。
  •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第二階段:面試    
  • (一)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 (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 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 十一、錄取標準:視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