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家訪督導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工作內容:
(一) 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
(二) 族語競賽相關業務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33,000元計算(含勞健保費),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獨立作業能力,可至原鄉部落執行業務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四) 具有汽車駕照
(五) 具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六)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七) 熟悉原住民部落事務,諳原住民族語尤佳
(八)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九、遴聘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報名日期:請於1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吳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家訪督導員)」
3.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測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內容: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請自備筆記型電腦)
3.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電話:03-225123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