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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發佈時間:2023-05-0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5-05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徵聘公務人員職務代理人預估職缺1

1.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2.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3.預估職缺名額:1名。
4.工作內容:辦理原住民族產業發展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6.每月薪資: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萬6,932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7.僱用期限:
(1)本缺額為提列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列名額公務人員職務代理人預估職缺。
(2)自實際僱用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8..公告及受理報名時間:
(1)即日起至112512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
(2)請於截止受理報名前郵寄送達(或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電話:03-8221680),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9.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熟悉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文書作業系統。
(4)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5)具汽車駕照尤佳。
10.應備文件證明:(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1)求職履歷表1份。
(2)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1份。
 11.應徵方式:★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1)依據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應備文件與資料,112515日(星期一)書審。
(2)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暫訂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3)筆試:依題書寫短文一篇,受測時間為30分鐘。
(4)面試:自我介紹與委員詢答。
12.錄取標準:
(1)總成績70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
(2)倘正取人員自願放棄報到或正取人員進用三個月內因故離職者,由本次面試備取名單依序遞補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