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10-0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10-02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職 稱:約用人員
三、 職 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6,316元。
四、 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 工作內容:
(一)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計畫
(二) 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八、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 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 具獨立作業能力,可至原鄉部落執行業務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五) 具有汽車駕照
(六) 具行政工作及撰寫新聞稿能力經驗尤佳
(七)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八) 熟悉原住民部落事務,諳原住民族語尤佳
(九)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九、 遴聘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 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 報名日期:請於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花蓮縣政府總收發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收件人: 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楊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 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測試內容:(1)筆試40%: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分鐘。(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3. 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電話:03-8233200分機302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