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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公告

發佈時間:2024-01-1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12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職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6,316元(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工作內容:

(一)協辦南島民族文化交流發展計畫策劃與管理。

(二)協辦南島民族文化交流發展計畫活動籌辦與執行。

(三)南島民族文化交流發展計畫所需連繫、宣傳與推廣。

(四)南島民族文化交流發展計畫資料收集與保存。

(五)其他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113年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公告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以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四)具有汽車駕照尤佳

(五)具英語口說及溝通技巧尤佳

(六)具原住民、身心障礙(持有手冊)身份者尤佳

(七)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十、遴聘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附件自行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報名日期:請於113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莊先生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3.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星期六、日及例假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內容:(1)筆試40%: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分鐘。(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3.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8225123分機319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