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公告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職稱:約用人員
三、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部落道路、排水溝、擋土牆、文化聚會所及簡易自來水修繕及維護工程之勘查、初審、提報、採購、執行、驗收及結案等工作。
(二) 辦理個案零星工程。
(三) 臨時交辦事項。
五、 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 每月薪資: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 雇用期限:自聘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八、 公告時間:113年2月17日(星期六)至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以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九、 資格條件(請附上資料茲以證明):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 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五) 具汽車駕照尤佳。
(六)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七) 具工程、工務管理背景或相關經驗者尤佳。
十、 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建科魯難.谷木先生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電話:03-8233200轉51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測驗與面試
(一)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二)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一、 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7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