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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建設處辦理110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

發佈時間:2021-07-14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14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本府建設處辦理110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公告
一、依據內政部110年6月3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292號函及110年6月11日內授營宅字第1100809075號函及住宅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二、本年度住宅補貼之租金補貼申請時間分為第1次申請自110年8月2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8月31日(星期二)下午05:00及第2次申請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2月25日(星期五)下午05:00,請貴所張貼周知,並以Facebook、Line等多元平台加強宣導,另將公告以影本發交貴轄村里辦公室張貼,以利民眾提出申請。
三、為配合新冠肺炎防疫需要,第1次受理申請取消臨櫃辦理,僅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方式,倘疫情進入四級警戒,則只開放線上申請方式;第2次受理申請則視疫情變化滾動調整。
四、申請方式:
(一)採郵寄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文件應以掛號郵件寄送,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二)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佳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五、相關訊息及申請書表,民眾可於受理期間自行連結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最新公告(網址:https://www.hl.gov.tw/)參閱及下載使用,敬請惠予協助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