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9-18 / / 最後更新日期: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活動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9月1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
參賽資格:
本國人士:年滿20歲至35歲,並檢附相關證明。
外籍人士:年滿20歲至35歲,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籍人士。
獎勵金額:最高新臺幣100萬元,最低10萬元。另經評審小組評定具重要意義之計畫者,可酌情提高。
執行期程:參賽計畫之執行期程,原則以計畫核定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且執行期程不得少於6個月。
其餘注意事項請詳「文化部104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四場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北區說明會(9月14日、下午1:30-5:00):中正紀念堂-視聽室。
中區說明會(9月16日、下午1:30-5:00):臺中文創園區-求是書院演講廳。
南區說明會(9月20日、下午1:30-5:00):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聽。
東區說明會(9月25日、下午1:30-5:00):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玻璃屋餐廳。
有關旨案參賽活動詳細訊息及表件,請參閱活動官網(http://youthgo.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