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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 縣長徐榛蔚到場祝福盼原民文化代代傳承
新聞稿
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 縣長徐榛蔚到場祝福盼原民文化代代傳承
發佈時間:2022-06-11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06-11
深耕部落、文化優先,為貫徹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一部落一聚會所政策,新城鄉公所今(11)日舉行復興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祈福暨動土典禮,縣長徐榛蔚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立法委員鄭天財、陳瑩、多位縣議員、地方民意代表、各部落頭目及地方紳士等人均到場祝福工程順利,盼部落聚會所的興建,讓原民文化代代傳承、延綿不朽。
今日復興部落聚會所開工動土祈福儀式出席貴賓包括新城鄉長何禮臺、縣議員笛布斯.顗賚、李正文、周駿宥、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副處長督固.撒耘等人,盼部落聚會所工程順利。
縣長徐榛蔚表示,興建部落聚會所大多會面臨興建用地取得及變更用地的繁瑣程序,過去她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與鄭天財委員共同提案要求內政部修改《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最終促成內政部於109年12月23日正式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凡經中央或地方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同意設置聚會所者,不受一般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及准許條件之限制。
徐榛蔚指出,聚會所是原住民族每年重大節慶時舉辦的場地,也是族人生活休憩、儀式祭典、凝聚部落精神與促進文化傳承的重要空間,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傳承「一部落一聚會所」的願景。有賴中央、縣府及鄉鎮市公所通力合作,聚會所不僅做為部落族人聚會及祭典使用,使學童們從小受到文化薰陶,對原住民族教育文化傳承上意義深重。
「一部落一聚會所」是花蓮縣長徐榛蔚積極推動花蓮縣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傳承的願景,也是族人日常集會、傳授智慧、儀式祭典、凝聚部落精神與促進文化傳承的重要空間,自106年爭取花東基金,陸續獲得花東二期經費2億5,789萬元(16座)及花東三期經費1億9,940萬元(12座),合計4億5,729萬元,預計於112年要完成28座聚會所。
復興部落聚會所土地位於「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之「公園用地」,因鬆綁《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才得以多目標使用作為聚會所,於110年2月5日核發建造執照。又因復興部落聚會所非屬花東二期及花東三期執行項目,經縣府檢討同意滾動納列「花蓮縣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部落聚會所興建第二期計畫」執行,並於110年9月17日核定1,691萬5,000元,歷經5次工程招標,111年3月18日完成工程發包,今日辦理動土儀式。
縣府原住民行政處表示,縣府推動新城鄉聚會所的執行進度,除完成順安、北埔聚會所外,加上今日動土的復興聚會所,111年3月18日再核定大德聚會所1,500萬元、華陽聚會所1,500萬元,及111年4月27日核定嘉新聚會所1,500萬元,於108年至今已推動新城鄉6座聚會所的興建,發揚部落祭儀代代傳承,延綿不朽。
聚會所計畫現階段已完工的有新城鄉順安、北埔、吉安鄉慶豐及南華、花蓮市大本、秀林鄉民有、卓溪鄉中平及萬榮鄉馬遠、明利及明利馬太鞍等10座,施工中有花蓮市吉寶竿、根努夷及拉署旦、瑞穗鄉烏槓、光復鄉馬佛及香草場、壽豐鄉共和及豐山、玉里鎮吉能能麥及今日動土的復興,合計10座,可望於今年底完工及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