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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原住民行政處徵約用人員1名

發佈時間:2025-05-0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5-05-05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內容:

(一) 辦理114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補助業務計畫」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助審查業務。

(二) 執行補助業務之造冊、宣導、受理申請、審核、撥款、資料鍵入、彙整、提報繳回賸餘款及查核等行政作業。

(三) 專案執行配合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33,750元計算(含勞健保費),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14年5月5 日(星期一)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具獨立作業能力,熟悉個人電腦應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及具原住民文化或具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四) 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五)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十、應備文件證明: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

(二)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五) 身分證件影本正反面。

(六) 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十一、應徵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14年5月13 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郵寄或親自送達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部落經濟科邱先生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電話:03-8233200#213),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瓦斯補助業務約用人員」。

2.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測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內容: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請自備筆記型電腦)

3.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 第三階段: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倘若正取於到職前或到職後5個月內放棄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