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115年度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執行單位承接申請公告,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

發佈時間:2026-03-0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6-02-06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一、為辦理本縣秀林鄉和平文化健康站、瑞穗鄉娜魯灣文化健康站及豐濱鄉Malalo'ong文化健康站,執行單位更換事宜,本府擬公開徵選有意願承接且具執行量能之立案人民團體、立案醫事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大專院校等,並請其於期限內向所轄鄉公所提出申請。


二、請申請單位依實施計畫,壹拾壹、申請及審查作業內容,向所轄鄉公所提報承接文化健康站之申請,並備妥相關附件,說明如下:
(一)執行單位申請期限:115年3月6日(星期五)
(二)執行單位應備文件(含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

  1. 文健站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6)。
  2. 長者名冊(新站級距僅能申請第1級)。
  3. 環境設備安全調查表(含場地現況照片)。
  4. 立案證書影本、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
  5. 自籌款證明(戶頭封面及內頁)影本。
  6. 工作人員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7. 場地使用同意證明書(1-5年)。
  8. ​​​​​​公開說明會或部落會議(請公所協助)紀錄及簽到簿。
  9.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三、另【計畫附件】業公告於本處官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115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項下,請逕自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