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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客家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114年度第2次補助計畫受理申請一案

發佈時間:2025-04-0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5-04-08

一、「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計畫」114年度第2次補助計畫案受理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請於期間內至該會「獎補助系統-線上申辦」(網址https://gov.tw/icq)線上申請,並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10份紙本(含電子檔1份)函送本府轉承客家委員會。
二、配合本縣財力級次調整為第4級,該會補助比例為 86%,各單位自籌比例為14%,請依上開補助比例提出申請;三、本次申請計畫僅受理執行期間至114年11月30日之計畫,如同一項目已於第1次申請計畫獲得補助,則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四、 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時,申請補助者如為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詳見該會公告內容),向該會申請補助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寫事前揭露表。
五、餘請詳閱來函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