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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僱職務代理人1名(第2次公告)

發佈時間:2022-03-16 / /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30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僱職務代理人1名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職 稱:約聘職務代理人
三、 職    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6,932元。
四、 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 工作內容:
(一) 原住民藝文發展及教育文化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七、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八、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 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 具獨立作業能力,可至原鄉部落執行業務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五) 具有汽車駕照
(六) 具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七) 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八) 熟悉原住民部落事務,諳原住民族語尤佳
(九)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九、 遴聘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 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 報名日期:請於111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吳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測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 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測試內容: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請自備電腦)
3. 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電話:03-225123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