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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2名,報名至112年月3月31日(五)止,請踴躍報名參加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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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2名,報名至112年月3月31日(五)止,請踴躍報名參加甄試!
發佈時間:2023-03-2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11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用人員(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2名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汽、機車駕照。
(三)電腦操作及Excel、Word等文書處理。
(四)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者。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獎勵輔導造林計畫、全民造林計畫等林業相關業務(含申請資料審查、外勤檢測、現場勘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七、每月薪資:
新臺幣31,192元(含勞、健保、職災、退職金等),並享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獎勵加給:優級3,000元、高級2,500元、中高級2,000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八、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九、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邱柏昇先生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8655),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檢測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十、應備文件:
求職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文件、汽機車駕照影本、證(照)書影本及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時間辦理面試與測驗)。
十一、連絡電話:03-8228655或03-8227171轉286(邱柏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