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徵才】112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工讀報名開跑囉!自公告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星期四)收件截止,歡迎踴躍申請!

發佈時間:2023-03-0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02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壹、 計畫目標:

一、  提供原青學生至花蓮縣所轄政府機關、學校及境內非政府部門職場體驗,透過「做中學,學中做」過程習得實務經驗,瞭解職場生態;經由參與各項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不同領域,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

二、  提供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所需原青專業人才,運用原青人力協助部落或社區各項產業創新發展,發揮所學專長,激勵留任返鄉服務培育優秀原住民族人才。

貳、 受理報名:自公告日起至112420(星期四)(紙本報名以郵戳為憑)

參、 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12520(星期六) 上午8點至下午530分。

二、  地點:花蓮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縣花蓮市北興路460)

※面試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確實填寫電子信箱,並檢視是否正確無誤(Gmail尤佳)

肆、 工讀期程:1127月至8月暑假期間(執行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伍、 工讀用人單位職缺名額:110名。

陸、 實施對象與注意事項:

一、 實施對象: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 16 歲以上至 35 歲以下(計算至 112 7 1 日前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

()高級中學:就讀高中二年級或高職二年級以上學生。

()專科:就讀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就讀二年制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生。

()大學校院: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二技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研究所: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前開各項資格者,均未含休學、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在職進修、學分班、延畢或參加本計畫 2 次之學生。

二、 注意事項:

(一) 工讀學生如未滿20歲者,依民法第12條、第13條、第77 79條規定,其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書面同意),始生效力。
(二) 工讀學生如為工讀生用人單位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姻親等關係,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工讀生用人單位者,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工讀生用人單位職缺。
(三) 工讀結束前應填寫問卷調查表暨心得報告,交由工讀生用人單位彙整後函請本府備查。

柒、     工讀人員之報名甄選、審查及進用程序

   一、  【報名甄選】

(一)  報名期程:公告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星期四)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工讀生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甄選。

1.   採線上報名者,請先至原民會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會員登入」專區申請帳號(如已是會員請登入)後,進行甄選資料填寫及上傳。

※流程說明:https://iwork.cip.gov.tw/A10/C105M

2.   採紙本報名者,請務必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公告期限內以限時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

※郵寄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原住民行政處)(請註記為原青暑期工讀報名)(1) 報名表1

(※注意事項:A.請務必附上照片/B.申請人簽名欄位須親筆簽名/C.填寫正確電子信箱/D.工讀地點意願請參考職缺一覽表填寫單位全銜,勿僅填鄉鎮或不完整資訊,避免影響個人權益。)

​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3)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影本1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足資證明「在學身分」或「檢附在學證明影本」)(5)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或辦理就學貸款等證明影本 (無則免附)
(6) 專長證照、學習證明等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7) 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1份。

(三)  如有缺件,請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補件(郵寄或親送本府)

二、  工讀人員審查作業:分為書面初審及面試複審兩階段。
(一)  書面初審:

1.採書面審查報名表件及工讀人員資格。

2.初審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聯方式通知學生參加面試。

           (二)  面試複審:

1.   採直接面試。

2.   為公平公開之評選作業,安排至少3人以上面試委員,依計畫規定評分項目:「一、表達能力(30)」、「二、文化認同(20) 」、「三、專長經驗(30) 」、「四、戶籍地區(20) 」、「五、特殊身分(加分1-5)」進行評比。

3.   學生總分相同時,以第五項「特殊身分」之分數高低決定排名先後;若第五項分數仍相同,則評比第一項「表達能力」之分數以排序;若前兩項分數皆相同則以第三項、第四項、第二項之次序逐一比較項目分數排名。

4.   審查作業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學生參與審查期間應遵守相關規定,倘當日未報到、未參加面試或違反規定者,將撤銷其工讀人員受試資格。

(2) 倘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或辦理就學貸款者,得酌於加分或遇同分採計優先制度。

(3) 辦理甄選時,工讀人員不得為審查委員之三親等內血親、姻親等關係應予迴避。若有上開情事,本府得逕行將工讀人員進行工作調度(包含工作地)

三、  分發作業:分為第一次分發、志願補選、第二次分發及遞補。

        (一) 第一次分發:

1.   對象:面試總成績前110名之正取人員。

2.   方式:依據面試總成績排序及報名所填之志願序核配職缺。

    (二) 志願補選:

1.   對象:面試總成績前110名學生經第一次分發程序後,志願序之職缺皆已額滿而未能核配職缺之正取人員。

2.   方式:本府將以電子郵件寄送Google表單進行剩餘職缺志願補選作業,請於收到郵件後2日內填復表單,逾期填表視同放棄;欲放棄名額者亦須填表,並於填表後3日內填妥「放棄工讀同意書」寄至本府 (逾期填表者亦同)。

    (三) 第二次分發:

1.   對象:面試總成績排序於110名後之「備取人員」。

2.   方式:原民會公告正式錄取名單後,仍有職缺未核配,本府將以電子郵件寄送Google表單至備取人員信箱進行第二次分發,請於收到郵件後2日內填復表單,逾期填表視同放棄;欲放棄名額者亦須填表,並於填表後3日內填妥「放棄工讀同意書」寄至本府 (逾期填表者亦同)

    (四) 遞補作業:

1.   對象:未核配職缺之「備取人員」。

2.   方式:

(1) 工讀生用人單位如遇工讀學生因故自願放棄工讀機會者,請工讀學生簽妥「放棄工讀同意書」,併同「遞補人員申請單」向本府提出申請。

(2) 本府經審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面試備取人員遞補,但如工讀生用人單位無意願繼續提供職缺,或經本府審查職缺僅餘 15 日(含)以下工作日得免辦理遞補程序。

A.   工讀學生如逾期未報到或無意願參加轄內任一職缺者,喪失工讀資格。

B.   工讀學生如連續曠職 3 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請假者,喪失工讀資格;其工讀薪資計算至最後工作日。

C.   工讀學生未經工讀生用人單位同意連續請假 3 日以上者,喪失工讀資格;其工讀薪資計算至最後工作日。

四、  錄取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112620日前統一公告

五、  錄取後,學生至用人單位報到注意事項:

(本府得指導並規範用人單位報到期限及程序;用人單位應於錄取公告後,主動聯繫工讀人員告知報到時間及地點等資訊。

(用人單位須於報到當日與工讀人員簽訂工作契約書及切結書,並於簽訂完竣3日內檢送上開表件及勞健保加保證明文件至本府查驗及備查。

(用人單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法令為工讀人員於報到當日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投保作業。

    ※學生健保如依附於親屬之下(具特殊身分如低收入戶者除外),請於報到前辦理轉出,暑假期間勞健保皆應投保於用人單位之下。

(工讀人員應於期限內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即喪失工讀資格,得辦理遞補事宜(按本計畫遞補作業辦理),但經用人單位查證確有重大理由無法如期報到之事實,用人單位得與工讀人員協調擇期報到,並將延期理由及結果通知本府。

捌、 工讀待遇及其他:

一、  工讀待遇:

(一)   工讀薪資:薪資以112年每月基本工資(新臺幣26,400元整)計算,每人限補助至本年831日止。

(二)   保險與退休金:勞保、健保及勞退相關保費提撥,由工讀生用人單位依法自行辦理,原民會補助雇主負擔保費,至工讀學生自行負擔相關保費原民會不予補助,由學生自行繳納(用人單位於結算每月薪資時代為扣除)

(三)   工作時間:以每週40小時(每週5日、每日8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間申請事假、病假,工讀生用人單位得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假、病假等扣薪方式,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其他:

(一)  膳宿及交通:學生於體驗期間之膳宿、交通事宜需自行處理,工讀生用人單位得視實際需要,提供必要協助。

(二)  教育訓練:學生應於體驗期間參與本會辦理之工作相關之訓練,相關計畫另行公告。

玖、 聯絡資訊:

 一、聯 絡 人: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 朱小姐

 二、聯絡電話:03-8227171 #282283

 三、電子信箱:kzh4328@hl.gov.tw

 四、郵寄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原住民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