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壹、計畫緣起
為強化原住民族青年(以下簡稱原青)學生職能開發,持續推動職場體驗計畫,並使原青學生在學期間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歷,透過參與各項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不同領域,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本會自 103 年度起開辦本計畫,迄今累計超過 5,210 名原青受惠,深受肯定。
貳、計畫目標
一、提供原青學生至政府部門或非政府部門職場體驗,暢通就業服務管道,透過「做中學,學中做」過程習得實務經驗,並驗證理論,發揮最佳綜效,探索未來職涯發展方向,深化社會責任。
二、提供政府部門或非政府部門所需原青專業人才,運用原青人力協助部落或社區各項產業創新發展,發揮所學專長,激勵留任返鄉服務培育優秀原住民族人才,更達成青年返鄉體驗及產業人力培育的雙重目標。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
二、承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事務機關(單位)。
三、工讀生用人單位(投保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之暑期工讀用人單位。
肆、工讀用人單位資格
一、政府部門:各級政府各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國)營事業機構。
- 非政府部門:工讀生用人單位非政府部門者,其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團體(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 其他經原民會認定符合政策特殊需求者(如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
伍、職缺申請須知
一、提報時間: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逾期不受理。
二、提報方式:備妥相關資料,親送或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府進行審查作業。
三、應備資料:(政府部門單位僅須提供第1、8項;非政府部門單位應備齊1至8項)
1.工讀職缺提報表,正本1份。
2.應備文件檢核表,正本1份。
3.設立許可證明及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各1份。
4.組織章程,影本1份。
5.組織成員清冊(須註明成員職稱),影本1份。
6.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影本1份。(本項依各機關單位性擇一檢附,非原住民族相關單位請檢附本府核予之立案證書。)
7.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本項擇一檢附),影本1份。
8.工讀地點外觀及內部設備環境之照片(詳附件)
四、另本府將於受理截止後,辦理旨案提報單位資格審查,請隨文提供工讀地點外觀及內部設備環境之照片(政府、非政府部門單位亦同),作為審查評分判定資料。
陸、成果結報
用人單位應於114年9月20日前函送「114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成果報告書(含電子檔)」1份至本府辦理核銷結報,電子檔請記本府承辦人信箱。逾期核銷結報者,列為次年度職缺額度之參據。
柒、聯絡資訊
一、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原住民行政處
二、聯 絡 人:輔導行政科 周子堯 約用人員
四、電子信箱:ab6064@hl.gov.tw
五、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3號(原住民行政處)
六、郵寄請備註:114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提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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