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9-04-26 / / 最後更新日期:2019-05-03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原住民族文化館業務相關事宜。
(二)辦理本縣私立學校補助。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250薪點,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08年4月25日(星期四)至108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作業系統。
(三)具部落服務工作及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
十、應備文件證明:(應裝入求職信封之文件)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
(二)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三) 國內外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 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1份。
十一、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08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郵寄送達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512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面試
(一)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二、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7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