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8-1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18
113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開始受理囉! 請於112年10月11日(三)下午5時前提送計畫書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報府彙辦。
注意:另請申請單位於112年10月11日(三)前填報申請資料(使用網址:https://forms.gle/rTJLBgYLy4y4M7ir7),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一、實施期程:113 年 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 48 週)。
二、補助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三、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四、辦理單位:經原住民族委會同意補助執行之人民團體。
五、辦理方式:
(一)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 (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 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二)招收對象及人數:
1. 招收對象:原住民國小學生
2.招收人數:每班 10 至 20 人為原則。
3.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 5 人開班。
(三)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1.課業輔導:作業指導、閱讀、英語教學、數學運算及其他一般 教育課程。
2.多元智能學習:音樂、舞蹈、藝術及體育等相關課程,並得融入原住民族文化歷史元素進行教學。
3.生活教育:品格教育、生活教育、生涯發展及部落社區服務等。
4.原住民族文化學習:課程教學與設計融合原住民族文化、歷史、族語及藝能教學(如傳統技藝),根據不同族群辦理符合學生族群需求之課程內容,實踐多元文化教育之內涵。
(四)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1.講師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2)具有教師資格之儲備教師。
(3)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
(4)具備音樂、舞蹈、藝術、體育、原住民族歷史、語言等專長。
(5)熱心教育之民間文史工作者。
(6)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或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2年之內者。
2.生活輔導員:國中畢業以上程度,應具備志工精神及服務熱忱者擔任。
六、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 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1.計畫申請表。
2.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3.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
4.經費概算表。
5.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 4 張)。
6.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
(二)申請時間:應於 112年 10 月 11日(三)前填報申請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rTJLBgYLy4y4M7ir7),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如附件)提報所轄地方政府,並提供計畫電子檔予所轄地方政府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