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11-2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11-22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10月25日原民社字第1120053223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計畫(第四期)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計畫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結構安全鑑定:最高補助20萬元整。
(二)友善空間整建:公有空間最高補助200萬元整、私有公共空間最高補助100萬元整、私有空間最高補助60萬元整。請檢附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3年以上證明文件。
(三)購置設施設備:最高補助100萬元整,並請檢附文健站現有設備財產清冊(應與申請書「現有設備盤點」數量相符)。
(四)上開執行項目於以前年度(107-112年)已獲補助額度上限者,不得重複申請。如有特殊情形,請提出說明理由及相關佐證資料申請。
五、計畫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公文。
(二)113年度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計畫申請書。
(三)簡易平面圖(標示空間規劃)。
(四)需求經費概算表(友善空間整建及購置設施設備分開計算)。
(五)需改善空間之照片,並提供文字說明。
(六)建物所有權證明。
(七)場地使用同意書(應提供3年以上)。
(八)購置設施設備之型號、規格、樣式(圖片)。
四、計畫申請時間:
(一)紙本資料:請各文健站執行單位確實詳閱本案計畫申請作業須知,並於112年12月8日(星期五)前,檢附前開應備文件報本府申請,請務必掌握申請期限,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電子資料:應備文件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fuxing282@gmail.com),檔案名稱請註明「113前瞻-OO文件站申請文件」。
五、實地會勘時間: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