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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公告
2024花蓮縣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大會舞歌曲徵選,總獎金高達104,000元,等你來挑戰❗️❗️
本處公告
2024花蓮縣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大會舞歌曲徵選,總獎金高達104,000元,等你來挑戰❗️❗️
發佈時間:2023-12-12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12
活動主題
【2024年花蓮縣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大會舞歌曲徵選】
執行方式
本競賽將透過網路徵件方式召集對原住民族歌曲有興趣之民眾,除傳統歌曲外,更鼓勵發揮自身創意編曲參加徵選。徵選方式將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進行,今年更推出網路人氣獎,參賽組別分為『獨唱組』『重唱組』。
參賽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制原住民身分),未滿 18 歲參賽者, 請由監護人簽屬參賽同意書(附件一)。
二、 參賽歌曲經評審獲選,俾憑領取獎金。
三、 參賽組別共分為「獨唱組」及「重/對唱組」(同一人不得重複報名),經查重複報名者取消資格。
四、 參賽人數「獨唱組」1 人,「重/對唱組」至多 2 人(至少 1 人為原徵件主要報名人員)。
五、 需以個人名義參加,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參賽歌曲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六、 參賽隊伍之歌曲內容,鼓勵自行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之作 品。
七、 參賽者填具資料應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所留存資料有任何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7(星期日)下午五點
初選入圍公布時間:1/9(星期二)晚上六點
入圍作品投票期間:1/8(星期一)至1/12(星期五)
決選名單公布時間:1/14(星期日)
報名方式
於獎金獵人進行報名,並上傳隊名、參賽者資料、參賽歌曲音樂檔及聯繫資料等規定資料。(音樂檔案格式需為 MP3,位元傳輸率 192kbps 以上。另請如實填寫徵選人、歌曲名稱及歌詞。
徵選方式
一、配合 2024 花蓮縣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活動核心精神,內容切合本縣原住民部落文化與在地特色,以花蓮原住民族六大族群(阿美族、太魯閣族、布農族、噶瑪 蘭族、撒奇萊雅族及賽德克族)族語歌曲為限。
二、參賽歌曲不得全中文,歌詞需以「歌詞資訊表」(附件二)填寫,於線上報名時附上。
三、徵選歌曲應包含歌詞(含族語書寫及中文翻譯)及歌曲,並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單以詞、曲或未錄製人聲歌曲參與徵件,將不予受理。
四、參賽歌曲音樂長度約 3 至 5 分鐘,好聽易學,以適合豐年節大會舞步編排之傳統或創作族語歌曲為原則且歌曲不以已發行為限。
五、音樂檔案格式需為 MP3,位元傳輸率 192kbps 以上。(另請如實填寫徵選人、歌 曲名稱及歌詞)。
六、參賽隊伍於報名時應檢附「競賽內容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並無條件 同意機關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 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臉書直播,及其他非營利之用, 參賽人員不得異議。
評分方式
一、 組成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選熟稔本縣各族群族語或樂舞文化之專家、學者、擁有音樂實務經驗之詞曲創作工作者及音樂領域相關人員5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
二、歌曲評分標準:
(一) 活動包含初選、決選,共計 2 場次,以及 1 場網路人氣獎投票。
(二)初選
1.方式:網路線上報名徵件,參賽隊伍需至活動官網完成報名手續,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指定平台。
2.上傳方式:參賽歌曲長度約3 至 5 分鐘,以MP3音檔上傳至徵選平台報名參賽(※ 位元傳輸率 192K 以上)。
3.評分項目與比例:曲風以及傳唱度40%、表達六大族群精神30%、演繹方式30%
4.於1月9日(星期二)評審評出得以晉級決選隊伍(獨唱組晉級決取 5 組、重唱組晉級決賽取 5 組),初選結果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並另行通知。
(三)網路人氣投票
網路投票期間:預計於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於獎金獵人發佈,並開始投票至 1 月 12 日(星期五),共五天。 (備註:網路人氣投票結果不影響決選評分)
(四)決選
1.日期 : 2024 年 1 月 14 日(星期日)。
2.方式:現場表演,曲目需與報名參賽時所提供的音檔曲目相同,演唱方式得搭配舞蹈或輔以自備樂器伴奏等形式呈現。
3.評分項目與比例:曲風以及傳唱度 40%、表達六大族群精 神 30%、演繹方式 30%
4.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5. 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6. 依決選評審結果,由獨唱組決選第一名及重唱組決選第 一名二者選其一獲選為本年度大會舞歌曲。
評分標準
決選評分機制
一、表達六大族群精神:30%-詞曲內容是否凸顯主題/歌詞內容表達完整性
二、曲風及傳唱度:40%-音樂節奏好聽易學/詞曲內容吸引力
三、演繹方式:30%-詞曲流暢度/適合編舞之優點說明
活動獎勵
一、年度歌曲獎(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40,000 元,獎盃乙座。
二、獨唱獎及重唱獎第一名(各獎別一名,共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2,000 元,獎盃乙座。
三、獨唱獎及重唱獎第二名(各獎別一名,共二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乙張。
四、獨唱獎及重唱獎第三名(各獎別一名,共二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獎狀乙張。
五、獨唱獎及重唱獎優選(各獎別二名,共四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乙張。
六、獨唱獎及重唱獎網路人氣獎(各獎別一名,共二名):超商禮卷2000元,獎狀乙張。
七、名單公布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八、若主辦單位有實體活動露出需求,歌曲獎金得主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執行,如接受獨家採訪或年度大會舞 MV 露出…等。
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時,得獎者需負擔贈品價值 10% 之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相關文件及檔案均由主辦單位留存備查,並採保密措施,如無絕對之必要性,將不對外公佈名單及作品內 容,且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存檔。
二、曾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曾接受政府補助 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得 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三、參賽作品為自行創作,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則 不得為改作之作品(如翻譯、翻唱之作品),且無發生侵害第三 人著作權力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 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 推薦者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並得對得獎者求償已發行之作 品修正、發行及銷毀之費用。
四、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主辦單位 將以棄權論,不另通知;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 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五、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資格認定以及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 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六、獲選之推薦歌曲,版權由主辦單位另取得授權,並有權依著作權法針對入選歌曲在非商業用及商業數位發行途下,由主/承/協辦單位將該得獎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歌詞與曲譜重製、編輯、出版、再版,以及歌曲錄製成 CD 專輯及音樂錄影帶 ( MV ) 由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