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02-15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20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受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補助內容:
●申請人應具備之條件
一、限領有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之原住民家戶,且戶內須有年滿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之長者或具原住民身分之身心障礙成員。
二、申請人或其家人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具使用權人。
三、不得與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內政部「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本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等重複補助。
四、本計畫補助類型如下:
(一)上述所列3種類型之補助項目,皆可包含配套措施,配套措施係指設施設備拆除、坐式馬桶、化糞池及排污設施、無障礙設施設備(如扶手及防滑措施、照明設施、天花板、斜坡道)、地磚或磁磚、供水或排水、供電、泥作、管材、防水、洗臉台、水龍頭、牆面粉刷及油漆(皆含工料),以符合高齡化社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