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03-09 / / 最後更新日期:2017-03-09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壹、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振興第2期六年計畫辦理。
貳、 目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振興原住民族語言,期望藉由短篇話劇及舞台劇之競賽活動,鼓勵家庭、部落組織激發創意,透過情境式表演設計,深化語言使用經驗,進而達到族語推廣之目的,爰委託本府辦理初賽活動。
參、 辦理時間:106年4月8日(星期六)
肆、 辦理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伍、 辦理方式:
一、 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家庭組:以「家庭」為單位組隊,每隊以4~6人為限。
(二) 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每隊以12~20人為限。
(三) 社會組: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每隊以12~20人為限。
二、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1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二) 參賽隊伍應填寫報名表並備妥相關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報名。
三、獎勵:各組別獲獎名單除頒發獎狀乙紙,另頒給獎勵金如下
(一)家庭組:第1名新臺幣1萬元整、 第2名新臺幣8,000元整、第3名新臺幣5,000元整、最佳劇本獎新臺幣3,000元整及最佳演員獎新臺幣3,000元整。
(二) 學生組、社會組:第1名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2名新臺幣1萬元整、第3名新臺幣8,000元整、最佳劇本獎新臺幣3,000元整及最佳演員獎新臺幣3,000元整。
(三) 另各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相關資料逕向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03-8234531)索取紙本或逕上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行政資訊網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