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資訊

【徵才】花蓮縣政府徵求臨時人員15名

發佈時間:2020-12-2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0-12-28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臨時人員15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臨時人員
三、名  額:15名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府原住民族樂舞人才暨扶植團隊發展計畫相關事務。
(二)應依本府每月排定課程(音樂、舞蹈或其他專業技術)、業務相關專業課程培訓指定地點、時間演出。
(三)每日課程排(含演出)訂以8小時計算,一週不超過40小時為原則,若超時授課,應給予補休。
(四)每個月應將習得專業技術能力個人或分組成果展出,例如:音樂創作能力、劇本編創能力、劇場管理及行政管理等。
(五)配合本府辦理音樂、舞蹈文化交流、展演。
(六)每三個月按本府考核規定辦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
六、每月薪資:每月給付工資新臺幣2萬8,000元,相關獎金(如全勤獎金、考核獎金、演出獎金等)給付標準訂定於契約書。
七、僱用期限:自即日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
(一)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樂舞計畫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現職、或有志從事此產業的表演藝術工作者。
(二)具劇場、舞台公演經驗者(1年內至少10場)。
(三)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及word等作業系統。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512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臨時人員」。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面試
(一)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二)面試時間: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時(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三)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一、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8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15名,備取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