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告

113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間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請族人鄉親把握申請機會。

發佈時間:2024-02-01 / /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1

發佈單位:部落經濟科

※113年度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一、補助目的:
適度彌平受補助地區較非補助地區之桶裝瓦斯額外運載成本
二、申請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之公所。
四、資格條件:指定年滿20歲以上的成年人為一戶一人,持身分證件與印章,到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
1.每桶補助費用計算原則:平均補助里程 ➢ 桶裝瓦斯由分裝場運載至受補助村里之「額外運載距離」 採區間(以10或20km為級距)計算平均補助里程 ➢ 額外運載距離=運載距離-非補助地區平均運載距離
2. 運載成本:每桶每公里分攤之瓦斯運載成本 【耗油成本+駕駛薪資】
3. 車輛費用:每桶分攤之運送車輛設備費用 【折舊費用+維護費用】
112年每家戶補助金額:年平均使用量(補助辦法§30) 家戶人數(人/戶) 1 2 3 4 5 年均用量(桶) 4 8 11 13 15 家戶人數(人/戶) 6 7 8 9 ↑ 年均用量(桶) 16 17 18 19
六、線上申請:申辦系統 (lpgsub.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