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花蓮縣政府下鄉辦理村里鄰長說明會,為國土計畫預作準備

發佈時間:2025-04-18 / / 最後更新日期:2025-04-18

發佈單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花蓮縣政府歷經2年時間完成調查縣內183個部落,超過11萬棟建物圖資,為未來國土計畫實施後原住民取得即有建物合法住宅使用奠定重要基礎,受到各部落耆老、頭目、組長及村(里、鄰)長重視,縣府在4月14日至4月18日積極前往各鄉鎮市辦理說明會,向族人說明成果,保障原住民族人居住權益。
    國土計畫為延續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保障族人居住權,內政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將於國土計畫架構下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只要符合「原住民族身分」、「屬原住民族土地」且「存有105年5月1日前供居住使用之既有建物」3項要件,無論劃設為何種國土功能分區,未來可依據管制規則申請作住宅使用。
    縣府原住民行政處自112年至114年開始普查原鄉部落建物情形,總共完成花蓮縣183個部落,共計11萬2,534棟建築物資料,將建物門牌、座標、照片等圖資登記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置之「原住民族聚落調查作業平台」,並在113年至114年間至13鄉鎮市辦理64場次成果說明會,向部落耆老、頭目、村(里、鄰)長等說明政策推動方向以及調查成果,同時在說明會中教導族人如何透過手機查詢自家建物是否為105年5月1日前存在既有建物,為未來住宅合法化提前作好準備。
    原住民行政處處長馬呈豪(Malay Boya)表示,因應中央國土計畫延後實施,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順延,縣府原民處將利用這段期間加強宣導原住民未來申請建物合法住宅使用條件,先行完成調查相關資料,積極協助族人未來取得合法住宅使用資格,以利順利銜接國土計畫實施後,加速輔導族人取得合法住宅,落實原住民族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