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訊息

99年度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計畫,開放第2次申請,欲申辦之團體請於99年3月31日前提送申請

發佈單位:輔導行政科 / 發佈時間:2010-03-25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為推動99年度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計畫,開放第2次申請,欲申辦
之團體請於99年3月31日前提送申請計畫書、設備調查表、立案證明及服
務人員學經歷等相關文件函送本府辦理初審,逾期不予受理,請 查照。

補助原則:
(一)本計畫優先補助有足夠空間且未接受政府補助設置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或關懷據點)者為原則。
(二)本計畫之推動,以補助偏遠地區、福利資源缺乏且不易取得照顧服務之部落為優先補助對象,惟已獲內政部補助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單位,本計畫不予重複補助及設置,以避免資源重複。
(三)已於重點部落核定設置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者,同一部落不再重複補助設置關懷站。

請各申請團體依計畫書格式填寫一式2份(格式不得調整、刪除、增
列)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上開期限函送本府,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9年度推展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實
施計畫1份。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高美惠
電話:03-8234531、8227171轉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