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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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施政計畫。
貳、目的︰啟發平埔族人對於自身族語保存的意識,並透過致力各項族語保存、復振措施之執行,喚起族人自發性的投入復振自己族語的實踐意識。
參、實施期程︰113年1月至113年12月止
肆、補助語別︰平埔族群各語別
伍、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陸、補助項目:
一、語料採集及記錄:採集範圍包含祭儀文化、部落史、生命史或傳說故事,至少完成2則,每則至少15分鐘,並以族語與中文雙語編寫,進行數位化編輯。
二、師資培訓班:為達使用平埔族群語言之目的,辦理族語師資培訓研習,提供教學新知與課程設計能力,培養對平埔族語言教材研發與教學活動設計能力,提升教學能力與專業知能,推展平埔族語教學效益。
三、教材編輯:為平埔族群語言之保存、傳承與推廣,依據各族群語言文化之屬性、居地地區等條件,編輯具閱讀性、知識性、文化性之教材,使學習者輕鬆自然地學習族語,並熟悉族語書寫符號系統。
四、生活會話班︰由族人共推熟稔族語之人員擔任族語老師,並廣邀族人參與,辦理常態性聚會,每週至少1次,並於聚會時使用族語相互問候、交談或進行議題討論,提高族語使用機會與場域;學習內容包含學習族語單字、進行簡易族語會話訓練、創作族語歌謠與進行教唱及建置族語環境等,並使學員易於沉浸在充滿族語之情境中耳濡目染的習慣使用族語進行對話。
五、教會學習班:為強化教會對平埔族語保存與發展功能,提供更多元的族語學習管道,推動教會兒童主日學族語學習,並增加教會各項事工之族語元素,讓教會成為學習平埔族語的據點。
六、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補助任教於各國民中、小學之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往返各校授課之交通費用。
七、計畫推動員:協助受補助團體推動計畫執行、結案、核銷等各項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八、其他具地方特色措施︰由各聚落依自身族群特性研提適當之族語復振推動作法,如族語家庭、聚落族語廣播、族語親子共學、族語生活營、族語音樂採集等。
柒、申請方式︰各平埔族群人民團體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將申請計畫提送團體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