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3-11 / /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11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2名
四、工作內容:
(一)擔任花蓮縣政府原住民族暨扶植團隊之樂舞老師。
(二)劇本編創相關專業技術指導等工作。
(三)劇場樂舞、傳統樂舞、現代樂舞編排指導。
(四)表演團隊公關接待及宣傳行銷。
(五)臨時交辦業務。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每月薪資:月薪36,000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即日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10年3月11日(星期四)至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以親自送達或以郵戳為憑)。
九、資格條件(請附上資料茲以證明):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劇場、舞團行政營運管理、表演藝術學術及舞台技術人員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具歌舞劇編劇、展演指導或演出經驗一年以上者。
(四)近一年內(109~110年)有公開演出大型舞碼或歌舞劇經驗者。
(五)獲原住民藝術相關獎項者尤佳。
(六)具汽車駕照。
十、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小姐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512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約用人員」。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第二階段:測驗與面試
(一)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會議室。
十一、錄取標準:面試總成績80分以上,擇面試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