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7-07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07
發佈單位:保留地管理科
徵才公告
一、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備取有效期限3個月)。
三、職稱:約用人員
四、資格:
(一)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汽、機車駕照。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五、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辦理所轄原住民保留地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禁伐補償等林業相關業務
(含申請資料審查、資料製作建檔、現場勘查檢測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六、每月薪資:
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1,080元(勞健保、勞退等費用),無年終獎金。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八、報名起迄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13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林捷民先生收(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電話:03-8233200轉411),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2年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應備文件:
1.求職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
4.工作證明文件
5.汽機車駕照影本、證(照)書影本
6.其他經歷表現證明文件
十、徵選方式:應備文件備齊且符合應徵資格者,將另行通知辦理電腦測驗及面試作業,通過後測驗及面試後,經徵選委員評分最高者錄取進用。
十一、連絡電話:03-8233200轉411 (林捷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