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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第3次公告)

發佈時間:2023-11-13 / / 最後更新日期:2023-11-13

發佈單位:藝術文化科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第3次公告)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職    等:報酬薪點280、新台幣3萬6,932元。
四、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六、工作內容:
(一)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業務
(二)藝術文化相關補助計畫
(三)原住民族聯合豐年節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預計112年12月下旬) 。
八、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證明請檢附翻譯公證文件)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獨立作業能力,可至原鄉部落執行業務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五)具有汽車駕照
(六)具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八)熟悉原住民部落事務,諳原住民族語尤佳
(九)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九、遴聘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 應備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汽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
  2. 報名日期:請於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達,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花蓮縣政府總收發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收件人: 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楊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第二階段:筆試與面試(由本府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1. 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測試內容: (1)筆試40%:依照題目書寫短文一篇,時間30分鐘。(2)面試60%:自我介紹及委員詢答。
  3. 地點: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並由業務單位通知錄取人員,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8233200分機302楊小姐。